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593-222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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