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组织科技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和协调技术机构的技术改造工作,负责技术机构、国家中心和省中心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认证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认证活动。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的监督管理。负责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93-222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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