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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宁德市质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6-20 字体大小:
宁质监特函〔2018〕20号

郑进良、黄志强、张兴敏、陆盛彪代表: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电梯安全的关心,对质监工作的支持。根据你们对全市住宅电梯管理维护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提出进一步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有效保障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远航,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建卫分别带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深入各县(市、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宅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相关部门座谈听取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办理措施,确保办理实效。

一、关于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的建议

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召开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中。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电梯安全攻坚战等专项行动。2017年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电梯3689台,发现存在问题电梯296台,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紧盯“三无”电梯38台安全隐患整改,对36台15年以上老旧电梯实施安全评估。针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办理电梯管理类行政处罚案件16起。2018年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梯运载防护不当、轿厢广告和安全警示标识粘贴不规范、卫生环境差、电梯运行异响抖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等重点问题,按照《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的项目和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逐台、逐条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二是全面开展电梯使用管理标准化达到创建活动。电梯使用单位按照《福建省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电梯使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一机一档”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全面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在11月份将组织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验收,并坚持每季度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质监局网站公布电梯一次性检验合格率低于70%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推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关于规范电梯运维保障的建议

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经济房和异地搬迁“联建房”小区的电梯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修理、改造费用难以落实,造成无管理责任主体、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100号)规定,乡镇政府应当履行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调解处理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落实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经费保障;《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产权所有者筹集。

为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能够做到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2014年4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建〔2014〕3号),解决小区维修资金困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我局将你们提出的运维保障提前预留电梯修理基金的建议,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取得支持。

三、关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建议

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利用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随时查询电梯检验、隐患整改、管理作业人员持证、维保单位驻点、维保电梯认领等,第一时间掌握本辖区内电梯运行安全管理状况,跟踪问题整改闭环,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我局依托省96196电梯应急救援系统软件,完成了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构建以承保的维保单位为主力,签约网格维保单位为补充,公安消防力量为最后保障的电梯三级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效能和水平。还将在8月底完成宁德市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并通过96196、12365、12345热线和微信设立举报平台,拓宽投诉渠道。同时,选送县局、基层市管所人员参加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察队伍能力。

四、关于注重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

我局在加强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保和检验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七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家庭)活动;联合教育系统在东侨华侨小学、周宁县实验小学等单位启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液化气瓶等安全知识进校园科普活动;组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与宁德网等媒体合作,推出“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专栏和电梯安全知识科普专题片,借助幕墙、专栏等公益广告普及电梯使用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乘梯意识,营造“电梯安全关乎人人”的氛围。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2018年5月29日,我局在宁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宁德市电梯安全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驻闽新闻机构、省直驻宁媒体及市直各媒体参加。会上,我局介绍全市电梯基本状况、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当前电梯使用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2018年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对确定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电梯使用单位职责、电梯维保责任、电梯维保质量和诚信体系建设、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做了说明。

2018年我局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实现“两个提升”,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破解“两个难题”,破解老旧电梯评估改造难题和无管理责任主体、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监管难题;建设“两个平台”,全面建设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处置平台和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构建“一个专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内容整治行动。积极管控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再次感谢你们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建卫

联系人:  江永辉

联系电话:1300493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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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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